服务热线:12385 关怀版    无障碍阅读
 
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策文件 » 文件发布 » 正文

关于印发《海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琼残字[2026]13号)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www.hidpf.org.cn  2026-03-26 17:05   来源: 省残联

各市、县、自治县残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加快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根据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残联发〔2025〕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8〕52号)相关内容和要求,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民政厅

2026年3月26日


海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6年版)

(0-17岁残疾儿童)

残疾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方式

补贴标准
(每人)

补贴
周期

康复训练评估验收

周期

经费

肢体
残疾

康复医疗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

/

16000元/人
注:
1.康复医疗手术及术后康复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给予省级资金补贴16000元/人,低于16000元按实际产生费用补贴;
2.同一病种、同一部位,因康复治疗需要,5年内连续多次手术的,可多次申请补贴,累计不超过16000元(按自然年计算);
3.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补贴标准,对手术费用高于16000元的患儿给予额外补贴。

5年

/

/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

脊柱侧弯

各种原因导致的四肢关节畸形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

脑瘫导致的严重痉挛和肌腱挛缩

关节畸形及脱位

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

烧伤后的关节挛缩

肢体
残疾

康复训练

运动疗法

个训、集体、医教结合
1、个训每项服务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2项,每周不少于5天,每年不少于10个月。
2、集体/医教结合每周不少于4个半天,0-3岁儿童每个半天不少于1小时;3-6岁儿童每个半天不少于2个小时。

一、0-6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30000元/康复年度
(进行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的,经医保报销后,省级资金补贴30000元/康复年度,不超过150元/天)
二、针刺、艾灸、推拿、经颅磁等治疗不超过50元/天
三、7-17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10000元/康复年度
(不超过100元/天)    
四、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

每年

1次/年

(0-6岁)
200元/人
(7-17岁)
100元/人

语言疗法

作业疗法

引导式教育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针刺、艾灸、经颅磁等治疗

推拿疗法

家长康复知识、技能培训

亲子同训

学业准备干预(选训)

大自然疗法(选训)

评估(在初次评估的基础上,每3个月实施1次粗大运动功能、精细运动功能、言语语言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每半年实施1次儿童发育行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一对一

其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增加其它康复项目并给予补贴)

个训、小组、集体

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

个训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送康上门等服务。

个训、小组

50元/次、≥2次/年

/

/

辅助器具

假肢、矫形器、移乘板、手杖、拐杖、轮椅、助行器、坐姿椅、站立架、站立支撑平台等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护理床、床用桌、座便椅、淋浴椅、防褥垫、护理用品、语音血压计、进食类辅助器具、等个人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具适配及使用。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听力
言语
残疾

康复医疗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

14000/人

一次性

/

/

康复训练

认知训练

个训、小组、集体。
机构康复训练个训每节不少于30分钟,一天最多安排两次。AVT课不少于2.5小时/周。

一、0-6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14000元/康复年度
(进行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的,经医保报销后,省级资金补贴14000元/康复年度,不超过70元/天)
二、7-17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10000元/康复年度
(不超过100元/天)
三、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

每年

1次/年

(0-6岁)
200元/人

(7-17岁)
100元/人

听觉能力训练

言语能力训练

运动能力训练

家长康复知识、技能培训

亲子同训 AVT教学

评估
1.儿童接受康复首月内完成涉及个体的全部评估;
2.0-3岁儿童每3个月进行一次评估;
3.3-6岁儿童每5个月进行一次评估;
4.每2个月实施1次个别化教学持续评估。

其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增加其它康复项目并给予补贴)

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送康上门等服务。

个训、小组

50元/次、≥2次/年

/

/

辅助器具

人工耳蜗、震动闹铃、闪光门铃、沟通板、可视化辅听设备适配及使用指导,体外机升级和置换及导线、线圈、耳蜗辅助材料,助听器适配及使用指导,助听器电池等助听器辅助材料。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智力
残疾

康复医疗

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智力、精神康复医疗项目。

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规定执行

康复训练

运动能力训练

个训、小组、集体。

1、机构康复训练、早期干预个训每次30分钟,一天至多安排2次;
2、小组/集体每周不少于4个半天,0-3岁儿童每个半天不少于1小时;3-6岁儿童每个半天不少于2个小时。

一、0-6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30000元/康复年度
(进行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的,经医保报销后,省级资金补贴30000元/康复年度,不超过150元/天)
二、7-17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10000元/康复年度
(不超过100元/天)
三、0-4岁儿童康复机构早期干预:
30000元/康复年度
四、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

每年

1次/年

(0-6岁)
200元/人
(7-17岁)
100元/人

感知能力训练

认知能力训练

语言和沟通能力训练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家长康复知识、技能培训

亲子同训

学业准备干预(选训)

大自然疗法(选训)

评估(在初期评估的基础上,0-3岁儿童每3个月评估一次,3-6岁儿童每6个月评估一次)

其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增加其它康复项目并给予补贴)

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送康上门等服务。

个训、小组

50元/次、≥2次/年

/

/

辅助器具

防走失装置、沟通板、监测和定位系统的使用指导。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康复医疗

按省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孤独康复医疗项目

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规定执行

康复训练

运动能力训练

个训、小组、集体。
1、机构康复训练、早期干预个训每次30分钟,每半天一次;
2、小组/集体每周不少于4个半天,0-3岁儿童每个半天不少于1小时;3-6岁儿童每个半天不少于2个小时。

一、0-6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30000元/康复年度
(进行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的,经医保报销后,省级资金补贴30000元/康复年度,不超过150元/天)
二、7-17岁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10000元/康复年度
(不超过100元/天)
三、0-4岁儿童康复机构早期干预:
30000元/康复年度
四、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

每年

1次/年

(0-6岁)
200元/人
(7-17岁)
100元/人

感知能力训练

认知能力训练

语言和沟通能力训练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家长康复知识、技能培训

亲子同训

学业准备干预(选训)

大自然疗法(选训)

评估(康复首月完成初期评估,中期及末期评估分别在康复服务半年左右、一年时完成。)

其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增加其它康复项目并给予补贴)

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送康上门等服务。

个训、小组

50元/次、≥2次/年

/

/

辅助器具

防走失装置、沟通板、监测和定位系统的使用指导。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视力
残疾

康复医疗

儿童先天性白内障

/

14000/人
注:
1.康复医疗手术及术后康复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给予省级资金补贴14000元/人,低于14000元按实际产生费用补贴;
2.同一病种、同一部位,因康复治疗需要,5年内连续多次手术的,可多次申请补贴,累计不超过14000元(按自然年计算);
3.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补贴标准,对手术费用高于14000元的患儿给予额外补贴。

5年

/

/

屈光不正性斜视并弱视

新生血管性黄斑变性

裂孔性视网膜脱离

玻璃体出血

康复训练

视功能,定向行走,感知觉补偿,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用能力训练。

/

/

/

/

评估
1.儿童接受康复首月内完成发育行为评估、视功能评估、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2.0-3岁儿童每3个月进行一次发育行为评估;
3.4-6岁儿童每6个月进行一次发育行为评估;
4.有残余视力儿童每6个月进行一次视功能评估;
5.视力残疾儿童每6个月进行一次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

/

/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及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康复咨询等服务。

个训、小组

50元/次、≥2次/年

每年

/

/

辅助器具

助视器、光学放大镜、盲文写字板和笔、听书机、盲人手表、放大软件、盲杖、等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指导。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多重
残疾


不同残疾类别相对应的康复服务项目

个训、小组、集体

不超过相对应的康复服务项目最高补贴标准。同一年度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

每年

1次/年

(0-6岁)
200元/人
(7-17岁)
100元/人

海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6年版)

(成年持证残疾人)

残疾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补贴
周期

补助条件

补贴
标准(每人)

肢体
残疾

康复医疗

按照省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肢体康复医疗项目。




康复训练

功能评估:运动功能、认知能力、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训练:运动、物理、作业疗法、肢体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等,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服务、辅具使用训练等。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年

市县残联社区康复站、康复托养机构为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补贴。

2000元/年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康复知识与实用训练方法培训、心理疏导、社会融合活动、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日间照料等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年

有支持性康复需求残疾人。

100元/年

辅助器具

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坐姿椅、站立架、生活自助具、护理器具等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及使用训练。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听力
残疾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康复指导、心理疏导、手语翻译等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年

有支持性康复需求残疾人。

100元/年

辅助器具

助听器、字幕眼镜、字幕机顶盒、可视化辅听设备等听力残疾类辅具适配及使用指导。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精神
智力
残疾

康复训练

功能评估;认知能力、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训练:沟通和社交能力、日常生活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康复护理、职业康复、工(农、娱)疗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年

市县残联社区康复站、康复托养机构为重度一、二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补贴。

2000元/年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康复知识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融合活动、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日间照料、随访等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年

有支持性康复需求残疾人。

100元/年

辅助器具

沟通板、监测和定位系统、给药辅助器具的使用指导。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视力
残疾

盲人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

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持续训练时间折算不少于3天。

一次性

视力1-2级残疾人。

1050元/年

支持性
康复服务

心理疏导、社会融合活动、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年

有支持性康复需求残疾人。

100元/年

辅助器具

盲杖、助视器、听书机、盲人手表、放大软件等视力残疾类辅具适配及使用指导。

根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执行

说明:

1.服务项目补贴标准低于机构收费标准的,按照补贴标准给予补贴;高于收费标准的,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2.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康复服务细项,其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3.各地可根据当地经费投入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4.成年持证残疾人康复医疗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