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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做好全省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琼残字[2026]2号)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www.hidpf.org.cn  2026-01-05 16:50   来源: 省残联

各市、县、自治县残联、消防救援支(大)队:

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是为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主要阵地和技术资源中心。当前,在我省各市县残联系统备案的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近70家,主要由医疗、教育和民非等三类机构组成,每年为近6000名脑瘫、孤独症和智力障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残疾儿童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信息共享互通。一是市县残联每半年向同级消防部门提供本辖区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基本信息,供本辖区消防部门完善“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单位库,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省残联每年将全省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基本信息提供给省消防救援总队。二是市县消防部门对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提供给同级残联部门协同督促整改,加强问题整治合力。残联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函告同级消防部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强化火灾函告协作。一是市县消防部门每半年梳理分析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火灾形势,提出加强防控对策建议,函告残联部门。二是残联部门根据消防部门行业火灾函告,及时组织研判分析火灾风险,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火灾防控工作。三是省残联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定期会商综合研判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火灾形势,适时通报有关问题情况,提示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三、强化火灾风险防范。一是残联部门制修订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标准时,应同步明确有关消防管理要求。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消防技术支持,提出有关工作建议。二是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实施更新改造时,应同步开展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更新改造,同级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指导。三是残联部门组织备案机构业务检查、规范管理时,要将消防安全内容一并纳入。

四、强化联合检查督办。一是市县消防部门要将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计划开展消防监督抽查。二是市县残联、消防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行业消防安全联合检查,联合检查时间、数量、对象由各地自行确定。省残联、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三是市县残联、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共同约谈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相关负责人,联合督办整改。

五、强化日常宣传提示。一是市县残联部门业务培训时,一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同级消防部门派业务骨干授课。每年至少组织残疾儿童康复备案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实名制登记,培养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二是市县残联部门和消防部门共同策划行业专题消防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各自媒体平台,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宣传提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6年1月5日